伊春市質監局近期依法對轄區內生產領域人造板產品開展了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抽樣結果表明,雖然人造板產品質量逐步提高,但同時存在的問題也不容忽視。
此次對23戶企業生產的23個批次的人造板產品進行了抽樣依據產品現行的相關標準進行了檢驗。根據抽查結果,消費者廣泛關注的甲醛釋放量超標等質量問題得到有效遏制,但有個別批次人造板產品存在靜曲強度、浸漬剝離性能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人造板產品靜曲強度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板材質量不合格,工藝不合理或用膠質量不過關;人造板產品浸漬剝離性能不合格原因是所使用的膠粘劑均為不耐水的聚醋酸乙烯酯乳液(乳白膠)。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針對人造板產品的不合格項,伊在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已責令相關企業限期整改,對連續抽檢不合格的企業責令停產整頓。通過對人造板產品的定期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了人造板產品生產加工領域的生產經營秩序,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和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孟憲峰)
孟憲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