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將于今年12月1日開始施行。該條例旨在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該條例第六條第三項明確規定:“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負責對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實施檢驗”。
為了貫徹落實好新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促進轄區內出口危險化學品符合進口國家和地區的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南通檢驗檢疫局積極應對,提前介入,為企業順利出口奠定基礎。
一加大宣傳,積極應對。結合新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積極向轄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行宣傳。向企業貫徹聯合國《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簡稱GHS),督促企業盡早按照GHS的要求做好化學品危險信息的公示準備,提前做好危險化學品特性分類鑒定報告,盡快編制危險公示標簽和安全數據單,確保危險化學品順利出口。
二強化監管,落實責任。對出口危險化學品企業情況和出口產品信息進行定期摸底調查,根據出口產品類別危險性要求,對出口包裝實施嚴格檢驗鑒定。落實企業責任人制度,發揮質量監督員作用,雙檢齊下,高效監管。
三推進試點,奠定基礎。按照國家質檢總局在出口危險化學品中進行GHS工作試點的工作要求,通過對工作試點目標、任務、內容、措施細化,明確時限和責任人制度,確保工作順利開展。積極探索GHS工作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為新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奠定基礎。(楊帥 施宏杰)
楊帥 施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