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通檢驗檢疫局統計,南通口岸2011年1-10月份出口貨物口岸查驗共2215批次,15123.16萬美元。其中出口驗證2088批次,13972.97萬美元;出口核查貨證127批次,1150.19萬美元。
在核查貨證中發現8批次出口貨物貨證不符,占核查貨證總批次的6.3%。其中3批次外包裝上無生產日期,1批次無生產批號,4批次標記及號碼模糊不清。對于以上貨物,查驗人員均現場作出了退回整理、重新加貼標識的決定。
口岸查驗是我國為保證出口貨物質量,維護正常的出口貿易秩序,提高“中國制造”在國際上的聲譽,對出口貨物在產地檢驗檢疫合格后,在出口口岸按照一定的抽樣比例進行相應查驗,合格后直接放行的一項規定。口岸查驗的情況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我國出口產品的質量情況。
在查驗過程中發現貨證不符,不僅影響出口貨物的正常通關,增加企業的物流成本,甚至可能影響合同的正常履行,造成更大的損失。為此,檢驗檢疫機構提醒外貿出口企業,為確保出口貨物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國際市場的要求,應高度重視出口貨物口岸查驗中貨證一致的重要性。應當以“中國制造”的信譽為先,以國家利益為重,切莫為一已私利而抱有僥幸心理。一是要做到誠信經營,在貨物裝箱出運之前派專人核對貨物、包裝、標識等內容,以確保在口岸換證查驗時,做到貨物信息與出口貨物換證憑單信息的一致性;二是要及時收集國內外相關貨物質量安全的信息,并及時與檢驗檢疫部門溝通,以減少貿易摩擦和消除技術壁壘的影響;三是要強化質量管理,完善質量標準和檢查體系,盡量采用國際標準,切實提高產品質量,增強出口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南通檢驗檢疫局 姚麗 華文浩)
姚麗 華文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