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內蒙古巴林右旗質量技術監督局把轉變職能、推進行風建設視為全局的“生命線”,堅持“監督與服務并舉,重在服務”的方針,以“內強素質、外樹形象、輕罰款、重服務”為工作重點,在工作中積極實施“八項通知服務”為主要內容的“陽光工程”,有力地推動了機關行風建設,一舉扭轉了過去政府、企業、相對人和群眾不理解的局面,使質監局真正成地成為了“政府需要、企業歡迎、社會贊譽、群眾滿意”的部門。
一是在做出行政處罰之前提前通知行政相對人。在辦理質量、計量、標準化以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案件時,無論是簡易程序案件還是一般程序案件,執法人員都嚴格按照《行政處罰法》和《質量技術監督行政案件辦理程序的規定》的要求進行,決不為了圖省事而簡化程序。特別是在作出具體行政處罰前,必須提前將擬處罰意見告知行政相對人,在認真聽取行政相對人陳述申辯意見后,再作出具體行政處罰決定,使行政執法工作更加人性化。
二是申報產品生產許可證提前通知。因產品生產許可證取證程序繁瑣、取證周期長、軟硬件要求多等特點,該局對已經納入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范圍的產品,提前6個月通知相關企業,并力所能及地幫助企業做好申報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力爭一次取證成功。
三是到期換證提前通知。對因產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標簽準印證、產品標準注冊登記證等證件有效期滿,即將換證的企業,該局提前6個月通知相關企業,要求企業及時作好換證前的準備工作,確保一次性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核驗收,以免影響正常生產。
四是計量器具計量檢定到期提前通知。對計量器具檢定即將到期的用戶,該局質量計量檢測所提前7天通知用戶,要求用戶在檢定周期內及時作好計量器具的送檢工作,確保使用中的計量器具合格,計量準確。
五是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年檢提前通知。針對有些機關、企事業單位對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年檢工作認識不足的現象,該局代碼辦提前30天通知相關單位,提醒其按期年檢。對前來年檢確有困難的,工作人員將為其提供上門服務,從而有效杜絕了因錯過年檢機會而影響企業辦理業務的現象發生。
六是產品標準備案提前通知。對新增企業,該局在其正式投產前1個月通知企業將產品執行標準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或注冊,積極引導企業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對于生產暫時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以及國外先進標準的產品,該局積極幫助其制定企業標準,指導企業按標準生產。
七是特種設備安裝審批和檢驗提前通知。對企業新增的特種設備,該局提前1個月通知用戶,提醒企業需要辦理特種設備安裝審批手續和必需提供的有關設備技術文件等。對特種設備安檢即將到期需要重新檢驗的企業,該局提前1個月通知企業,要求企業做好生產周期調整,預留檢驗時間,確保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內進行安檢。
八是特種設備操作員上崗證辦理提前通知。針對旗內經濟發展較快,新增特種設備較多的實際,該局每年都在適當月份舉辦2-3期特種設備操作員培訓班,對即將從事特種設備操作的人員進行崗前專業知識、操作技能培訓,使之達到操作特種設備的要求。為此,在每次辦班前1個月向相關企事業單位通知培訓種類、報名條件等信息,讓從業人員就地就近取得操作員上崗證,為他們提供方便,從而有效地杜絕了因無證上崗而帶來的安全隱患。
正是因為實施了上述一系列措施,全面地提升了質檢工作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有效性,由過去的低調做人,到今天的高效辦事,使巴林右旗質監局機關形象發生了質的變化,一躍成為全旗行風建設先進單位,讓巴林質監人終于挺直了腰桿,成為服務和推進地方經濟快速發展的主力軍。(耿立明 盧海軍)
耿立明 盧海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