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走訪獲證企業做好業務指導工作。向企業系統宣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法律法規,下發指導性文件,對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年審時間、年審范圍、年審方式、年審所需材料及年審的有關規定作出明確要求;針對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年審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及時組織獲證企業進行培訓,詳細介紹年審要求及工作程序,著重強調年審時容易忽略的問題及遺漏細節。
二是對照實施細則做好實地檢查工作。針對新許可證管理條例的要求,對企業產品的標志重新進行了規范,要求企業按照管理條例實施辦法中規定式樣在產品或包裝、說明書上標注QS生產許可標記;檢查企業的生產設備是否齊全、檢測設備是否合格,原材料進貨檢驗和成品出廠檢驗工作是否正常進行、有無相應記錄等。
三是敦促回訪企業做好措施整改工作。對年審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不定期對企業進行回訪,敦促并及時了解企業的整改情況;對部分生產不穩定,上報年審資料不齊全的獲證企業,則根據情況進行分類指導,督促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完善內部機制,確保獲證企業保持穩定發展的良好勢頭;對處于停產的企業要求根據具體情況上報停產原因,并提交延期審查的報告。
目前年審工作已基本完成,材料正在審核上報中。(王崢嶸)
王崢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