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臨海市市政府出臺了《臨海市市長質量獎評審辦法》(臨政辦〔2011〕151號),這標志著臨海市市長質量獎評審活動正式啟動實施,屆時每年一次評選出的獲獎企業將受到市政府的隆重表彰。
臨海市市長質量獎是市人民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榮譽,主要授予本市區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施卓越績效質量管理模式,在工業(含農產品加工業)、工程建設、服務等行業內處于領先地位,有廣泛的社會知名度和影響力,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企業;該辦法同時明確市長質量獎每年度獲獎單位原則上不超過3家,其評審堅持科學、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遵循單位自愿申請,嚴格按照程序和標準進行,獎金額度為30萬元,列入當年市財政預算專款專用。
市長質量獎的設立實施,是臨海市推進質量強市戰略及實施名牌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全市企業質量意識、引導和激勵企業加強質量管理,提升產品質量、工程質量和服務質量水平的重要措施,進一步推動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通訊員:呂冠瓊)
呂冠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