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浙江省三門縣政府以(三政發〔2011〕55號)文件發文出臺《三門縣政府質量獎評審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此時代表三門縣政府質量獎正式設立。
《辦法》規定了縣政府質量獎的授獎范圍和具備條件:對縣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含農產品加工業)、工程建設、服務等行業內處于領先地位,并取得顯著社會經濟效益的企業,經評審組綜合評定,授予縣政府質量獎,評審辦法為每年評審一次,每次不超過2家企業,每家獎勵為30萬元,有效期三年。辦法還明確評審原則、評審程序及監督管理一些要求。
據悉,三門縣政府質量獎是該縣迄今為止設立的質量領域最高榮譽,是該縣加強質量強縣建設的重要載體,是質監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重要節點,是實施名牌戰略的重要延伸。質量獎的設立,對引導和激勵企業積極實施“名牌興企、以質取勝”戰略,追求卓越績效管理模式、提高產品、工程、服務和環境質量水平、具有深遠意義,同時也是推動全縣產品質量高質發展和推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加強質量強縣建設,提升本縣產品質量綜合競爭力和人民生活質量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章翔)
章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