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對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規范市場計量環境,打擊“缺斤短兩”、欺詐消費者的不法行為,維護市場競爭秩序,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紅河州質監局高度重視,從8月15日至9月9日,組織技術力量對全州13個縣市轄區內的大米、面粉、掛面、酒、桶(瓶)裝水、茶葉、飲料等七種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進行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專項監督抽查。
此次檢查共對紅河州區域內的51家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生產的129批次的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進行了監督抽查檢測,每種商品至少抽查5家生產企業、每家生產企業3個批次。在監督抽查檢驗過程中,執法人員和檢定人員采用隨機抽樣方法,嚴格按照《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和《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的規定進行抽檢,確保做到規范檢驗,數據真實準確。
從目前抽查的情況來看,大多數食品生產企業都配備了與經營項目相適應的計量器具,所用計量器具能及時檢定,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標識標注都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但通過檢查也發現一些問題:一是個別生產企業的包裝人員計量法制意識淡薄,有故意短斤缺兩的行為,欺騙消費者;二是部分生產企業缺少必要的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標識標注知識,印制定量包裝把關不嚴,使凈含量標識標注不符合規定要求,致使一些含量不足的商品進入了流通環節;三是存在著部分計量器具未經檢定或超過檢定周期卻繼續使用的行為;四是部分企業所用計量器具的量程過大,導致計量結果精度不準;五是凈含量抽檢表現為商品價值越高,凈含量抽檢合格率較低,且在個別縣市存在一定的監管盲區。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紅河州質監局將進一步加大對計量法律法規的宣傳,不斷提高廣大食品生產企業的計量法制意識和廣大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對一些存在“缺斤少兩”,使用未經檢定的計量器具的不法行為,情節輕微的,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予以處罰。(楊國強)
楊國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