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8月份,南通口岸共對26艘次入境船舶實施了電訊檢疫,是去年全年實施電訊檢疫船舶數(8)的三倍還多,占1-8月份入境船舶檢疫總數的3.4%,共涉及入境貨物45000多噸,集裝箱37標箱。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具備電訊檢疫條件的入境船舶,在船舶到港前24小時,可向檢疫機關申請電訊檢疫,檢疫機關同意實施電訊檢疫的,即視為檢疫通過。這種檢疫方式很大程度上加快了貨物的通關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很受船方、貨主及碼頭等方的歡迎。
近年來,為更好地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全力提高服務水平,克服人員嚴重不足的困難,南通檢驗檢疫局在依法施檢,嚴格把關,切實保障口岸安全的基礎上,積極推進船舶電訊檢疫的開展。對經常出入南通口岸,衛生狀況良好,在港時間短以及裝載貨種不易滋生病媒生物等的國際航行船舶,南通局都登記在案,通過采取分類管理,風險分析的方式,對傳染病、有害生物等公共衛生危害因子傳播風險小的船舶,具備《交通工具衛生證書》,通過代理或船方申請即實施電訊檢疫,這樣既節省人力、物力,克服了人員不足的困難,又加快了貨物的通關速度,更好地服務了地方經濟的發展。另外,檢疫人員對電訊檢疫船舶還采取了加強衛生監督、定期復查的方式,督促船方加強自身的衛生防控意識,以確保防止傳染病、有害生物等疫情的傳播。
(南通檢驗檢疫局)
李峰 張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