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S(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是聯合國為降低化學品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而頒布實施的新的化學品管理制度。歐、美、日、韓等我國化學品主要出口國家和地區已紛紛立法或準備實施GHS制度。為履行我國政府的承諾,推動我國化學品順利出口,國家質檢總局率先在山東開展了GHS試點工作。對此,濟南檢驗檢疫局進行了認真組織,取得較好成效。
一是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認真組織相關人員學習研究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結合濟南地區化學品出口實際,制定了GHS試點工作方案,對目標、任務、內容、措施等進行了細化,明確完成時限和責任人,確保工作落實。
二是科學確定試點企業。對出口危險化學品企業進行了充分調研和摸底,全面掌握其種類、生產規模、質量管理水平、出口產品及流向,通過深入企業座談、專題培訓等方式,為推行GHS工作營造了良好的氛圍。在此基礎上,以輸往美、歐、日、韓等國家和地區的危險化學品為重點,選擇2家基礎好、管理規范、具有代表性的企業進行試點。
三是認真總結經驗做法。針對試點企業對國外技術壁壘、新的出口政策不熟悉和應對能力較差的問題,充分發揮自身信息和技術優勢,指導企業按照國際統一要求編制危險公式標簽和安全數據單,修改完善原始記錄,補充危險信息公示和標簽查驗項目,同時進一步規范檢驗監管工作流程,細化現場核查操作,完善工作記錄。目前,已完成試點企業5批危險化學品的核查工作,有力促進了出口。
我國是化學品生產、銷售和使用大國,因化學品分類不當、缺少標記等原因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破壞環境等問題時有發生。為此,濟南檢驗檢疫局根據前一階段GHS試點工作情況,提出以下建議:
一是加大GHS知識宣傳和推廣力度,指導企業提高對推行GHS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使更多的企業能夠積極主動地參與這項工作;二是我國新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將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據規定,檢驗檢疫部門負責對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實施檢驗,需要加快完善配套的技術法規和標準體系;三是加強化學危險品分類鑒別能力建設,為推進GHS工作開展提供技術保障;四是擴大國際交流與合作,借鑒國外先進經驗,積極探索我國推進GHS工作的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
(濟南檢驗檢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