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下午,在國家質檢總局支樹平局長、魏傳忠副局長、福建省委孫春蘭書記、蘇樹林省長、楊岳秘書長、葉雙瑜副省長、國家質檢總局總檢驗師項玉章等領導見證下,廈門、福建、浙江、江西、廣東檢驗檢疫局在福州簽訂合作備忘錄,建立健全四項合作機制,共同支持海西建設。
一是建立完善通關合作機制。借助信息化和電子監管等手段,對符合條件的貨物實施直通放行,實現“一次報檢、一次檢驗檢疫、一次放行”;對集裝箱運輸貨物,實施陸地港報檢和實施檢驗檢疫,將口岸功能延伸到內陸地區;對大宗資源性礦產品進口企業采取動態管理,對信用等級高的企業進口自用礦產品,實施“即靠即檢、即卸即運”口岸直接放行服務;建立“工作聯系單”制度,及時協調解決口岸和內地之間工作矛盾。
二是建立完善信息、技術、政策資源共享機制。統一開展企業信用管理,構建區域性企業信用信息管理平臺,共享企業基礎信息、產品質量信息、信用信息;加強疫情疫病信息交流互換,定期交流質量信息情況,互相開放實驗室、標準信息數據庫等基礎資源,聯合開展科研攻關,共享科技成果,互認檢測結果;相互通報新出臺的重要工作措施、政策,確保海西檢政協調統一。
三是建立完善執法合作機制。建立健全出口食品農產品異地原料備案、監管、供貨等環節的協作和信息溝通機制,建立協查機制聯合打擊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和開展跨轄區執法稽查專項行動,形成把關合力。
四是建立完善涉臺工作合作機制。交流涉臺工作經驗、成效,共同探索符合海西檢驗檢疫工作實際的政策制度體系;推行對臺小額貿易船舶登輪抽檢+“監管本”管理模式,統一涉臺貨物監管模式,通過共同組團赴臺或邀請臺灣有關方面來大陸交流方式,介紹和宣傳海西檢驗檢疫機構監管服務措施,積極爭取總局更多對臺合作交流主題活動放在海西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