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檢驗員深入企業進行宣貫指導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與伊朗標準與工業研究院2010年12月23日簽署的《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與伊朗標準與工業研究院諒解備忘錄》和2011年7月9日簽署的《關于落實<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與伊朗標準與工業研究院諒解備忘錄>的行動計劃》(以下簡稱《<中伊諒解備忘錄>和行動計劃》),我國檢驗檢疫部門將于2011年12月1日起對中國出口伊朗法定檢驗目錄內的工業產品開始實施裝運前檢驗。伊朗是繼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亞、埃及等之后又一個實施出口裝運前檢驗的國家,為保證這項裝運前檢驗工作順利開展,蘇州檢驗檢疫局積極開展準備工作以確保企業產品順利出運。
一、對轄區企業進行摸底調查、統計分析并制定有效管理程序。結合轄區2010年對伊朗出口產品的數量和質量情況,重點掌握出口貿易渠道和進出口商的情況,查找出口產品存在的質量問題和原因,研究制定裝運前檢驗管理程序。
二、派員至轄區企業進行宣傳輔導。及時將《<中伊諒解備忘錄>的行動計劃》的主要內容傳達到當地出口生產企業、進出口代理商等單位,增加政策透明度,讓企業有所準備,避免在檢驗初期出現積壓、滯港和退運現象。針對企業面對的疑問以及一些困難進行一一解答及提供幫助。
三、加強自身隊伍的工作能力。要求全員認真了解掌握《<中伊諒解備忘錄>和行動計劃》的內容,熟悉檢驗范圍、內容和標準等方面的要求,了解對伊朗出口產品裝運前檢驗工作與以往裝運前檢驗工作的區別,避免出現差錯,確保工作質量。
伊朗是我國重要的貿易伙伴,2010年中伊雙邊貿易額達293.82億美元,而且增長潛力巨大,兩國領導人提出要在今后幾年將雙邊貿易額提升到1000億美元。加強與伊朗的進出口商品檢驗合作,符合兩國利益,有利于樹立中國產品的良好形象。(邱曉亮)
邱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