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群眾舉報,臺州市路橋質監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轄區內某企業進行了突擊檢查,發現該企業無3C認證擅自生產、銷售電動機。
執法人員走進現場,在成品堆放處發現已生產好待銷的成品電動機上貼有“銘牌,中國能效標識和合格證”等標識,功率為1.1kW的電動機30臺,功率為0.5kW電動機25臺,執法人員要求企業負責人提供電動機有效的3C證書時,該企業不能提供生產上述電動機的有效3C證書及中國能效檢測相關資料,涉嫌無取得3C證書生產銷售及冒用中國能效標識等質量問題。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3C認證(CCC認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規定各類產品進出口、出廠、銷售和使用必須取得的認證,功率在1.1kw以下的電動機屬3C目錄,未取得3C認證不得擅自出廠、銷售,執法人員當場依法查處,對上述電動機進行現場封存,以待查實后進一步處理。
(臺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路橋分局)
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