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場上有相當部分食品的產品標識存在著配料表成分不全、亂標產品執行標準及未標產地等問題。為規范食品標簽標識的標注,更好地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強化生產加工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吉林省集安市質監局對轄區內所有獲證食品生產企業進行宣貫國家質檢總局2009年公布新修訂的《食品標識管理規定》(2009年第123號令),并加強食品標識的監督管理。
重點是:對食品生產企業,重點檢查食品標簽是否標明產品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配料清單是否齊全且標示有具體名稱;是否標明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是否標明保質期及貯存條件;是否標明產品標準代號;是否標明生產許可證編號;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是否是其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是否標明產地等。還要重點檢查企業所生產的產品是否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是否含有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
該局對轄區內所有食品生產企業所生產的產品繼續使用舊版QS標識(即在“QS”標識下面沒有標注“生產許可”,還在標注“質量安全”)的情況進行徹底排查,并督促有關企業在規定期限內,對標注舊版QS標識的產品標簽進行有效處理。(王志超)
王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