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和埃及貿工部達成的開展出口埃及工業品裝運前檢驗合作的意見,埃及貿工部重申,按照雙方有關規定,明確自中國進口的通訊設備及工具、血清、疫苗、藥品及其原料、用于制藥的化學品、醫療設備、經埃及農用殺蟲劑委員會批準的農用殺蟲劑等七類商品以及食品、動植物產品共九類產品在埃及通關時無需提交中國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裝運前檢驗證書。前七類產品中屬于法定檢驗的(即列入出入境商品檢驗目錄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檢驗檢疫的其他出入境商品,例如血清、疫苗,貨主或代理人須向出境口岸所屬檢驗檢疫部門申辦特殊物品《衛生檢疫審批單》后,向出境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報檢),仍須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報檢,海關憑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出境貨物通關單放行。
據了解,自2009年7月1日起,埃及進出口監管總局等有關部門對中國出口埃及的工業產品,需憑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裝運前檢驗證書方可辦理中國出口埃及工業產品的驗證放行。此規定實施以來,鎮江檢驗檢疫局已受理鎮江地區出口埃及裝運前檢驗申請1300余批,產品類型主要包括電機、汽車配件、鏡片、紡織品、化工品、電纜、鎖等等,涉及出口貿易金額4100萬美元。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除上述九大類以外的工業品(含木制家具)出口埃及時,應及時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報檢,由檢驗檢疫機構實施產品檢驗、價格核實、監督裝貨并出具裝運前檢驗證書,以免在埃及海關通關受阻。同時,企業出口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亞價值2000美元以上的貿易性商品,不論是否法定檢驗,均須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報檢并出具裝運前檢驗證書,方可在上述進口國通關。(鎮江檢驗檢疫局 周密 李干榮)
周密 李干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