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是我國重要的貿易伙伴,2010年中伊雙邊貿易額達293.8億美元,且增長潛力巨大,兩國領導人提出要在今后幾年將雙邊貿易額提升到1000億美元。伊朗也是張家港產品出口的主要國家之一,據張家港檢驗檢疫局統計,自去年以來,該局共受理出口伊朗法檢目錄內工業產品報檢348批,貨值2400萬美元,主要出口產品為鋼管、輪胎、縫紉機、羊毛條等。
根據《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與伊朗標準與工業研究院諒解備忘錄》、《關于落實<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與伊朗標準與工業研究院諒解備忘錄>的行動計劃》,我國檢驗檢疫機構將于2011年12月1日起對中國出口伊朗《法檢目錄》內的工業產品開始實施裝運前檢驗。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廣大外貿企業,要及時關注出口伊朗裝運前檢驗的要求,確保產品在伊朗順利通關。
在檢驗要求上,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是出口伊朗工業產品裝運前檢驗的部門,其出具的裝運前檢驗證書是伊朗進口監管部門查驗放行的必要法律文件;在檢驗內容上,主要包括產品的質量、數量、安全、衛生項目檢驗以及監裝等;在檢驗標準上,如果伊朗對某類產品沒有標準,檢驗標準為中國國家標準;如果伊朗和中國對某類產品都沒有標準,檢驗標準為相應的國際標準;在到貨查驗上,為便于伊方核實進口商品質量,2012年1月1日起,伊方會對中國出口伊朗工業產品開始查驗裝運前檢驗證書,但是2011年12月1日前從中國起運的出口工業產品不會受到裝運前檢驗和到貨查驗工作的影響。
(江蘇張家港檢驗檢疫局)
吉潔 施向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