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0年12月1日正式實施的《平板電視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規定,從2011年3月1日起,新生產進入市場銷售的平板電視必須開始張貼能效標識,2011年3月1日以前出廠或進口的產品,可延遲至2012年3月1日前加施能效標識,能效不達標的平板電視將不能上市銷售,未在規定時限加貼能效標識進行銷售的行為也屬違法行為。
根據我國強制性標準平板電視產品分為3個能效等級,一級能效最高,二級為節能評價值,三級為能效限定值,為最低市場準入門檻。消費者在購買電視機時不能單單考慮電視機的分辨率、對比度、可視角度、響應時間等指標,同時要考慮到機體本身的能耗,如果機身未加貼能效標識消費者完全可以向商家提出退貨要求。
最后質監專家溫馨提示,消費者在購買電視機時,如果遇到沒有加貼能效等級標識的情況可有權直接選擇退、換貨或及時撥打當地12365質監熱線進行投訴、舉報。同時相關質量監管機構將嚴厲查處偽造、冒用能效標識違法行為,督促生產企業及時辦理產品能源效率標識加貼和備案工作,為廣大消費者創造良好的購機環境。(盧新強黃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