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費數萬參加“在職研究生”班 考試成績卻得不到北大認可
實習生 趙文欣
報名參加了新起點進修學校招生的“北大在職研究生”班,卻無法報名參加國家同等學力考試,之前所參與的課程考試也未被認可,7名學生無奈之下狀告上海新起點進修學院,以涉嫌消費欺詐為由,要求校方在退還2.95萬元學費的同時,再賠償每人相同數目。
昨天,徐匯區中級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將擇日宣判。
被指組織“假考試”
2009年下半年,王華(化名)和其他6名考生報名參加新起點進修學校招生的“北大在職研究生”班。
按照訴狀上的說法,招生公告顯示,學習期限為一年半(即從2009年10月到2011年3月),學習期滿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同等學力考試,撰寫論文并通過論文答辯即可獲得北京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證書。
報名后,“新起點”即通知王華等人成為北京大學2009級在職研究生上海班學員,同時收取了每位學生2.8萬元學費,1000元書費和500元報名費。
2011年3月13日,“新起點”組織2009級全體學員進行了國家同等學力考試考前動員大會。報名時需要攜帶北京大學加蓋公章的資格審核表。但7名原告未能收到北京大學加蓋公章的資格審核表,以至于無法報名參加當年的國家同等學力考試。
原告代理人在庭審時稱,“新起點”謊稱北京大學已經招收原告,“為了蒙蔽原告,‘新起點’故意將原告以及與原告有相同狀況的學員安排到另一考場參加假考試!痹摯砣朔Q,這些考試所使用的試卷并非是北京大學的試卷,也非北京大學的老師監考,所獲成績也根本得不到北京大學的認可。
原告要求退一賠一
由于王華等人參加的9門考試成績得不到北京大學的認可,因此根本沒有資格報名參加全國同等學力考試,不可能有資格申請北京大學的經濟學碩士。
為此,原告方認為,“新起點”作為教育培訓服務的提供者,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謊稱原告被北京大學錄取,為隱瞞真相又組織原告參加虛假考試,因此構成欺詐。因此,原告方提出訴請:解除雙方的教育培訓合同,返還2.95萬元的學費后,再按照“退一賠一”的原則,賠償同等數目。
對此,“新起點”方面的代理人稱,學習和獲取學位是兩件“無法等同”的事。“7名原告有些在2009年不符合當年的入學條件,于是采取了先入學,然后再報考,最終獲取學歷的途徑,”“新起點”代理人稱,學校的教學范疇屬于“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其核心在于上課,而非獲取學歷。此外,有關招生細節和相關允諾都在北大官網和自己網站上有過公示,而且所謂組織的考試是替北大研究生院代為安排,自己的行為沒有構成欺詐。
由于原告方不同意調解,法院將擇日對此案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