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打假人王海。(資料圖片,CFP供圖)
一審獲勝后藍月亮反訴王海 索賠300萬元并要求書面道歉
職業打假人王海起訴藍月亮含熒光增白劑一案一審敗訴之后,藍月亮又將王海告上法庭,索賠300萬相關費用。昨天下午在黃埔區法院開庭。
據悉,這是國內企業對“打假人士”提出反訴的第一案,法院昨日未作出判決。不過意外的是,王海方還要求追加國家安監局、人民日報社等單位作為被告。 文/ 記者黃佩
本報訊 今年6月,職業打假人王海狀告國內洗衣液行業龍頭藍月亮,稱其產品中含有熒光增白劑,對消費者健康造成危害。10月14日廣州市天河區法院審理查明,根據國家發改委的相關規定,企業可以在洗滌劑中添加熒光增白劑。
同時,法院認為,涉案產品沒有標注含有熒光增白劑不違反《產品質量法》規定。
企業被職業打假人盯上后,大部分選擇息事寧人。藍月亮則在勝訴后將王海告上法庭。藍月亮指出,王海的負面言論給公司帶來了很大的名譽損失,要求王海書面道歉,并賠償該公司為恢復名譽花費的300萬元廣告費。
昨天下午此案在黃埔區法院開庭。王海沒有出庭,在天河區案子里以消費者身份當原告的葉茂良成了王海的代理律師。
控辯雙方辯論的兩大焦點
1.洗衣液中是否能夠添加熒光增白劑?
雙方都贊同可以添加。因為國家發改委已經有明確法規允許洗衣液添加兩種熒光增白劑。但是王海方提出,即便允許添加,藍月亮也須在外包裝上標明含有該成分。
2.熒光增白劑是否化學毒物?
對此雙方分歧很大,被告指出,根據我國安監總局公布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表,將熒光增白劑列為化學毒物。但是藍月亮則指出,該分類表是對熒光增白劑在生產過程中可能導致的職業病而進行分類的,而不等于使用了熒光增白劑就會造成危害。
被告王海一方
要求追加新被告
昨天在庭審上,王海方竟然要求追加新的被告,而這些可能會成為被告的單位來頭都很大。一個是國家安監總局、一個是人民日報社。王海方表示,他們正是基于國家安監總局出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表和人民日報社等媒體關于洗衣液的安全性報道為依據,從而提出對藍月亮的訴訟的。
針對王海方此舉,藍月亮表示,追加被告是原告的權利,被告卻要追加被告,不知道背后有何目的?
經過兩個多小時審理后,被告指出還有證據未提交,法院最后決定延長舉證期至11月21日后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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