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訊)2011年9月10日,由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與比購寶(Boogle.cn)聯(lián)合主辦的“中國電子商務投訴與維權公共服務平臺”(www.100ec.cn/zt/315/)接到網(wǎng)友李先生對國美電器網(wǎng)上商城的投訴,稱國美網(wǎng)上商城私自取消已經(jīng)生成成功的訂單。
(注: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配圖)
以下為李先生的投訴內(nèi)容:
2011年8月1日上午八點半許,我在國美電器網(wǎng)上商城購買了兩部三星I9100手機(和朋友兩人一人一部),而且兩個訂單的發(fā)票姓名是不一樣的,且兩個訂單都是成功的狀態(tài),中午的時候就有一個訂單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莫名其妙的取消。
其后打客服電話詢問原因,但客服只是重復地說著一句話:“先生,一個用戶只能購買一個。”不管我怎么詢問,得到的回復都是這句話。但是不管是購買前還是購買后,在網(wǎng)站的任何角落都沒有注明“一個用戶只能購買一個”的提示。而且訂單都是成功的狀態(tài)。
更奇怪的是,后來買的一個沒有被取消,取消的反而是先買的一個。到12315投訴維權后也沒有得到他們合理的解決方案,只是敷衍性地回了個電話說:“國美方面不同意。”就迅速的把電話掛了,找有關的監(jiān)管部門反映,感覺像是被踢皮球一樣踢過來踢過去。沒有很直接的處理辦法。
并且12315事先讓我準備好圖片證據(jù),我把所有的證據(jù)都準備好,卻沒有讓我有舉證的機會。直接果斷的給我一個國美不同意的結果,就這樣不了了之。在這里面我沒有感覺到有維權的體現(xiàn),并且其間還多次說我買兩個商品就不是消費者,就不能受到保護。
對此,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網(wǎng)購與維權專家王周平認為,作為電商企業(yè)履行合同是應盡的義務。如若有購買限額應該于網(wǎng)站顯目位置告知消費者,而不是沒有和顧客商量就私自取消訂單。(文/網(wǎng)絡團購與網(wǎng)絡經(jīng)濟部 筱萍)
來源: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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