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錢買音箱”涉嫌虛假宣傳 消費者不接受道歉
“一分錢就可以購買一臺市場價500元的海爾音箱!全場免郵費!”
這是2011年8月3日納納購商場網站上出售的一款產品。海爾H97音箱的商場價格是0.01元。
面對如此便宜的價格,消費者們當然不會錯過。
邢惠穎在北京從事財務工作,有著2、3年的網購經驗。2011年8月3日,她在納納購商城網上被一個產品的宣傳吸引了。
邢惠穎:我80%信,因為以前沒,也確實沒碰到過,然后我就想抱著試一試的心態唄。
深圳的吳先生在聽到了這個消息后,也注冊了納納購商城的會員,以每臺一分錢的價格下了10個訂單。
之后,兩人就盼望著自己花一分錢購買的音箱趕快到來。
然而僅僅過了一天,吳先生等人在納納購商城上又看到了這樣的促銷廣告: “激情夏日活動”前200名一分錢搶購海爾音箱!只有前200名下單的用戶才有機會以一分錢的價格獲得這款市場價500元的海爾音箱。
難道一分錢購買海爾音箱的活動變成了前200名搶購的秒殺活動了?
吳先生趕緊登錄商城網站,發現自己前一天的訂單已經全部被取消了。于是,吳先生向納納購商城的400客服進行了咨詢,沒想到卻得到了另外的說法。
吳先生:我們有去咨詢400客服,客服說改成為隨機抽取兩百名。
從一分錢買音箱到前200名一分錢搶購音箱再到隨機抽取200名,短短的幾天時間里,納納購商城不斷變換著活動的規則。隨后,納納購商城還公布了隨機抽取的200名用戶的名單。
吳先生:它那個名單有公布,然后但是公布出來我們大家都去質疑,尾數都是相同的尾數,大家都說那是做了虛假的名單。
邢女士:我覺得它是賺取人氣,就是有炒作嫌疑。
很快,吳先生在互聯網上搜索后發現,像他這樣的消費者還有很多。
消費者不接受道歉
八月十一日,納納購商城上刊登了一封“至消費者信”,信上說:“是由于系統技術原因導致2011年8月3日-8月4日消費者在納納購商城進行了一分錢某品牌音箱的訂單下達,但未能成功發貨。由此給您帶來的困擾和不便,我司深感不安,現特向廣大消費者表示萬分的歉意! ”
吳先生:道歉信我們大家不接受,因為它這邊出爾反爾,一而再再而三的欺騙我們消費者,它就是說發道歉信,你支付的一分錢,它會通過支付寶打還給消費者至于沒有收到貨的,就會補償600減去90塊錢一個消費券,但這個消費券對于我們消費者,大家都是不接受的。
邢女士:我現在不信啦,因為它這個網站現在這個誠信已經沒啦,我們現在全部相信這個網站啦。
為了解事實的真相,記者和廣州的一位當事人一起來到了位于廣州的納納購公司總部,當記者表明來意后,工作人員讓記者和當事人在會客室等候。
工作人員:我們已經出了聲明了,你們不接受就是走法律的途徑去解決了,我們不接受采訪。
廣州納納購公司始終不愿接受記者采訪。
消費者決定通過法律渠道維權
離開廣州納納購公司后,吳先生告訴記者,既然在納納購公司得不到滿意的答復,他們決定通過法律渠道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吳先生:現在我們組織的三個QQ群 QQ群大概有八百人左右,現在我們準備起訴納納購商城。
隨后記者聯系到了廣州中澤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這次也是義務幫助消費者打官司,目前已給納納購公司發了律師函,但并沒有得到任何答復。
廣州中澤律師事務所 寧小芹 律師( 電話采訪):不管什么原因,你要及時做個解釋,包括對我們律師,打電話發函,連一句話都沒有,一個回復都沒有,人家就沖你這個態度,也要起訴你,不是為了要拿多少賠償,他就為了一個公道。
對于以后走上法律程序后,未來可能出現的幾種結果,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葛友山律師也進行了一個初步的估計。
葛友山 律師: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49條的規定,一旦經營者提供虛假信息欺詐消費者,那么消費者可以有權要求雙倍賠償。但是在這個案例當中,因為消費者付出了一分錢,雙倍的話也沒多少錢。這是民事責任,經營者可能不用賠那么多錢。但是還有個刑事責任一旦作出虛假宣傳的話,那么,工商行政部主管部門可以對它處以廣告費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這是依據《廣告法》的規定進行處罰。當然啦,如果數額達到一定量的話,根據刑事,《刑法》的規定,它可能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納納購構成虛假宣傳
記者在廣州市工商局海珠分局了解到,近期關于納納購商城一分錢買海爾音箱的投訴非常多。在接到消費者投訴后,工商執法人員立刻對此事進行了調查,工商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納納購公司在其網站“納納購物商城”上舉辦“0.01元”購買海爾H97音響一套的活動,于是消費者紛紛通過網上訂購,共有9500多名消費者參與了該活動,成功訂購了193374臺海爾H97音箱,支付了納納購公司1933.74元,相關部門在調查過程中確實發現了一些問題。
廣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海珠分局 副局長 鄭源生:在調節過程中 我們也發現了一些問題,比如說網站上面的內容,根據消費者提供的截屏圖和說明,我們也獲取了一些證據,他的確是擅自更改這些內容,這是一個,第二個就是在八月四號這一天,公司里面也前前后后出現了幾次的承諾,比如說一開始對前兩百名發貨,后來可能很多消費者反映以后,又說對所有訂購成功的消費者抽取兩百名,一直到最后八月十一號才做出一個承諾,這么一個過程已經對消費者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就是誤以為這個一分錢購買的貨是不帶任何條件的,所以這個情況我們依據國家工商總局一個答復就是說,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關于利用虛假宣傳這一塊對該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雖然納納購公司已將1933.74元貨款全部退還給消費者,并且已給隨機抽取的兩百名消費者寄出了貨品。但是納納購公司的這種行為已經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對消費者已經構成虛假宣傳。
廣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海珠分局 副局長 鄭源生:現在這個網購也比較流行的一個新的業態,這種在網上購物的確是有它的優點,比如說比較便利等等方面,但是作為工商部門還是提醒這些網購公司,要有誠信,發布網購信息的時候,要真正對消費者負責,誠信經營,給廣大消費者信心。
目前,廣州市工商局還將對納納購公司進行深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