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訊)2011年8月25,由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辦的“中國電子商務投訴與維權公共服務平臺”(www.100ec.cn/zt/315/)接到網友楊先生對嘀嗒團的投訴。
(注: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配圖)
以下為網友的投訴內容:
我在嘀嗒團團購了一個商品(訂單號為6091270),但是發現商品和正常銷售的看起來質量不一樣,所以要求退款,但嘀嗒團說只能把錢退到他們的網站上用于以后的消費,不能提現。跟客服溝通,客服說網站上面有提示“10天無條件退款+360無憂團購”的鏈接。但是這個是要點進去才能看到的,但一般的用戶也不會點進去的。
根據網友反應的情況,我們的工作人員聯系了嘀嗒團的售后服務,客服表示情況不是像客戶說的那樣,他們已經幫他申請退款到他自己的賬號里。如果是商家產品的質量問題,是可以把錢退還到客戶自己的賬號中,但是如果是由于客戶個人原因導致沒有消費的,只能把錢退到網站的余額中。
對此,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網購與維權專家姚建芳認為,售后服務是對消費者購物的一種保障,商家應當及時和客戶溝通相關事宜,避免雙方造成誤會。此外,商家應當把購物中的特殊提示放在網頁明顯的地方,讓消費者一目了然,消費者也應當看仔細之后再下單。(文/網絡零售部 言回)
來源: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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