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檢驗檢疫局對某企業報檢出口的一批葵花籽仁進行檢驗檢疫時,發現該批產品酸價超標,大腸菌群超標,判定本批貨物不符合衛食標準,不予出口。
這批貨物共計16箱,256千克,貨值419.84美元,貨物擬出口至泰國。經調查,該批貨物不合格原因一是由于生產日期較早,為8、9月份生產完畢,由于加工工藝為蒸汽加工,水分含量較高導致時間存儲較長后酸價超標,另一方面,由于在執行SSOP衛生標準操作程序方面不夠嚴謹,導致大腸菌群超標。
在檢出不合格后,鎮江檢驗檢疫局檢疫人員第一時間深入企業,指導整改,并要求企業認真做好自查報告,嚴格衛生標準操作,確保產品質量安全。(劉揚)
劉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