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12月1-5日,溫州檢驗檢疫局共對15批出口伊朗工業產品實施裝運前檢驗,貨值56.87萬美元。產品種類以機電產品為主,占86.7%,其余為輕紡產品,占13.3%。
近2個月,溫州局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省局通知要求,統一部署,積極鋪開全方位政策宣貫,并為12月1日開檢做好準備工作。一是認識到位,從講政治的高度理解實施輸伊朗裝運前檢驗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明確檢驗監管人員工作職責。二是宣貫到位,通過新聞媒體、外網、檢企通、微博等載體,連同其他相關單位,向企業發放《須知》,告知要求,讓企業“心中有底、開檢不慌”。三是落實到位,檢驗人員根據有關工作要求,對輸伊朗出口工業產品的質量、安全、衛生、數量等項目進行檢驗把關,合格后實施監裝。
目前,除人手緊張之外,還存在如下問題:按照相關文件規定,法檢和非法檢產品需拼集裝箱出口的貨物,檢驗檢疫機構只對法檢產品進行檢驗、監裝,對整箱實施封箱,出具裝運前檢驗證書,并在證書備注欄注明“與非法檢貨物拼裝”字樣。實際工作中,部分企業因客戶清關方便的需求,而將法檢和非法檢產品同時報檢,并要求檢驗檢疫機構對法檢和非法檢產品一并實施監裝。對該類情況,文件中未規定統一的做法。
(溫州檢驗檢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