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
2009年4月6日舉行的廣東省公務員考試的考場上,一批“槍手”冒名替考,這一切都是在一個“替考中心”的精心組織下進行的。法院一審分別判決這起案件的兩犯伍×軍、陽×齊有期徒刑10個月和1年!【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