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料人反映,安徽省滁州市來安縣在汊河的開發建設、征地拆遷,無視法律法規。建設方面采取未批先占、以租代征等國家明令禁的手段違法占地;拆遷方面采取恐嚇、威脅等手段逼拆遷戶簽字;補償方面,隨意增加減少補償數額,損害國家和個人利益,中飽私囊。在個別領導不負責的指導思想下,‘公平、公正,不讓拆遷戶吃虧’成了一句空話,拆遷不出示拆遷許可證、不帖拆遷公告,征地不出示省政府批文。打壓、欺騙拆遷戶倒成了主旋律。
反映人:政府簽合同讓違法建駕校
反映人陳積海稱,在2005年11月份,汊河鎮政府以招商引資名義把他們招過來。再以鎮政府的名義、用以租代征的方式把汊河新區104國道西側土地租給了他們----籌建來安駕校汊河鎮培訓點,開始了邊建邊培訓工作。并辦理了營業執照。出租協議書顯示‘甲方:來安縣汊河鎮人民政府,乙方:來安縣汊河駕校、出租年限50年、出租面積16.82畝、租金每畝20000萬。因政策原因該地暫時不能報批,等報批時該地出租即為轉讓,駕校不再承擔征地其他費用。鎮政府協助駕校辦理報批手續,辦證費用由駕校自理!2009年11月23日,汊河駕校向汊河鎮政府申請辦證,“該宗地為05年汊河鎮招商引資項目,同意按政策履行申報手續。” 并附有時任鎮長現任書記金寶福書記的簽字。但是,申報手續一直沒有批下來。來安縣國土局辦公室凌主任稱,以租代征的做法當然是不符合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明令禁止不能那樣做。但汊河駕校已經拆了,有些問題不能上綱上線…。
駕校:政府再次違法征地
陳積海介紹,2010年4月份,在沒有征地公告、省政府批準文件、拆遷公告、拆遷許可證的情況下,拆遷辦的工作人員開始進行測量房屋要實施拆遷。此次拆遷的不光是他們企業,還有很多的農田被征。拆遷小組在6月份出示一張《陳積海戶價格表》和《附屬物補償表》,要求其簽字。表上內容、數據、尺寸嚴重不符且遺漏很多項,主建筑物和附屬物補償標準過低,于是拒絕了簽字。同時該項目的拆遷補償方案也沒有出示,評估公司只是根據拆遷工作組領導意思進行‘評估’。同一個企業、同一個評估單位、同一個評估師,卻出現三個數額不同的評估價格。相差近百萬。
陳積海:拆遷宣傳變威脅恐嚇
陳積海說,2011年3月份,縣法院李兆龍副院長,劉玉新庭長等找到他,說是拆遷隊的。讓他參加了實際測量,得出的尺寸、面積、項目和之前截然不同,并請縣紀委實地審核驗收,認可這次測量。4月份,他們(法院)拿出一份《來安駕校汊河分校價格表》和《附屬物補償表》,面積數字,項目基本對了,但補償標準、價格隨意減少。他們以法官自居,像審訊犯人一樣,恐嚇,調查,威脅必須在4月30日之前簽字(這個時間是他們拆遷隊能拿到提成的期限),他再次拒絕了。10月7日,拆遷辦還強行扣除應賠款項80多萬,其中主建筑就扣除82萬,并且一位姓劉的工作人員大叫要用搶來“定”(滁州話:“斃了”的意思)他,逼迫他拆遷補償協議書簽字,放棄應得補償款。劉姓工作人員電話中表示他沒有說過‘要用搶來“定”(滁州話:“斃了”的意思)他’、并強調他不是拆遷隊。沒等記者說完便掛斷了電話。再打就打不通了。
企業負責人:騙拆,政府讓我們傷心流淚
陳積海無奈的告訴記者,2011年6月份,來安縣新城區拆遷辦公室汊河拆遷辦公室主任張利先后三次找到他。第一次,他表示想企業繼續生存下去。希望能在汊河鎮工業區置換土地,張利主任答應向領導匯報。第二次,和張利主任談妥,拆遷辦先付400萬,然后開始拆遷,三個月內解決補償問題,協議寫好卻作廢了。第三次,被迫放棄土地置換,主建筑補償費也妥協了。張利主任提出4888.85平方米主建筑物賠償420萬,于是在數額表上簽了字。但是,拆遷協議書簽字后就被他們(拆遷辦的)都拿走了,說是要拿去審計一下。事后,張利主任說審計沒問題,叫他趕緊搬家,讓拆遷隊劉玉新去驗收一下?墒牵野崃,張利主任卻不認賬了, 420萬的拆遷補償協議書也不給了。為此,他多次找到縣委書記金維加。金書記又讓他找縣委常委副縣長王玉和。王玉和不僅不和他談,反而在9月13日通知拆遷辦、工商局、地稅局、國土局、城建局、交通局、供電公司等部門開會。以他詐騙80萬為由進行專項查處非法用地,對他進行調查,壓制,在沒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停止了汊河駕校、水口駕校經營,并查封兩校教學車輛?h委書記金維加在電話中稱‘他知道這件事,他安排給分管領導了。同時強調信訪局也知道這個上事情….’